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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应由车主承担还是实际使用人承担?

作者:张义律师 发布时间:2020-06-27 浏览量:0

现实生活中,因为借用或者租赁车辆后,实际使用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并不少见。那么这种情况下赔付责任应当是由谁来负担呢?

一般情况下,应由实际使用人来负担,车辆所有人仅在部分情况下承担补充责任,具体如下:

(一)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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