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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第一步确认劳动关系

作者:张义律师 发布时间:2020-08-10 浏览量:0

工伤赔偿中,确认劳动关系不是必要步骤,但是特定案件中需要先进行确认劳动关系的认定,比如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主体不明确等原因,特定案件中需要先确认劳动关系后,再进行后面的理赔程序,所以一般来说,这类案件的第一步是确认劳动关系。

根据原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张律师提示: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要注意收集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开会记录、参加公司活动记录、工资发放的证据等,如果需要确认劳动合同关系,能够及时提供相应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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