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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外包的主要法律风险及防范
作者:张义律师 发布时间:2020-08-12 浏览量:0
劳务外包可起到比劳务派遣更好的风险隔离的效果,同时对于用工成本的降低有着更为明显的作用。但是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劳务外包中,发包方不具有对劳动者的用工权利,而主要基于合同,通过约定或明确业务成果的质量和数量要求,购买外包方的业务成果。也就是说,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购买的是劳动力的投入,并通过对劳动者实施管理控制来实现企业经营管理目标。劳务外包,单位购买的是劳动力的产出。如果用人单位直接对外包员工进行管理,支付工资,缴纳社保等行为,极有可能被认定为劳务派遣,从而失去其相较优势,甚至可能面临离职员工的高额索赔。
在使用外包员工过程中,尽量避免对其进行直接的人事管理行为,避免与其个人签订任何的书面协议,避免直接为其发放工资、缴纳社保等行为。与劳务外包企业签订规范的外包协议,避免出现不恰当条款,从而被法院认定为劳务派遣协议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