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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未约定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应如何起算
作者:张义律师 发布时间:2021-05-18 浏览量:0
第一,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在于确定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就案件而言,确定诉讼时效起算点的关键在于如何认定权利人(即原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如案件欠款的基础法律关系为买卖合同关系,故关键要确定买卖合同的付款期限,由于原被告未约定付款期限,故应分析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履行期限问题,以确定能否认定当事人“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
第二,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是指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规定的时效期间。适用二十年诉讼时效的前提是权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伤害,但权利人可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的二十年内行使权利。